省药监工作交流简报
2016年3月8日上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就医用氧生产的日常监管工作与协会约谈,处长蔡明、副处长罗穗、科长黄坤斌及刘汉江与协会秘书长王芳、李平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指出了在2015年医用氧GMP认证工作中医用氧企业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为加强医用氧GMP的管理,达成如下初步意向:为促进行业自律自治,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社会共治,规范管理,2016年拟将医用氧生产的日常监管工作委托我协会进行检查管理,初步计划上半年签订委托协议并对协会检查员进行专业培训,下半年开始例行检查,届时省药监药品安全监管将发文通知全省医用氧企业及各市级药监局。
我协会将全力以赴配合省药监做好该项工作,协会拟在医用氧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专业检查组,欢迎各医用氧企业推荐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组,支持协会的该项工作,起到共同促进,共同发展的积极作用,协会近期还将征集发布广东省医用氧企业的自律公约,欢迎各医用氧企业的积极参与,也希望各医用氧企业对此建言献策,促进行业自律自治,健康发展。
广东省医用氧生产企业自律公约
(征求意见稿)
依法合规生产,优良制造标准;
强化药品意识,履行精细管理;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安全专业规范,树立良好形象;
保持合理利润,公平有序竞争。
注释:
①优良制造标准:即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即按照GMP要求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②强化药品意识,履行精细管理:药品生产,人命关天!防止混淆,杜绝差错!区别工业氧生产的粗放式管理;
③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针对气态药品的特殊性,从企业主到一线生产工人,均须经常进行药品生产的相关教育培训,使企业形象、人员素质、药品质量、药品包装等各方面上升一个层次;
④保持合理利润,公平有序竞争:气态药品同时又属危险化学品,门槛高,监管严,生产管理风险极大!只有有了合理的利润,才有安全的投入、药品质量的保证;
同行之间不贬低和诋毁其他单位的产品和服务,不做虚假、引人误解或有歧义的宣传,不以低价抢客户,公平投标。
天下足球网: 2016/4/30
(意见反馈:李平 13903070754 evenli3@126.com)